為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(qi)汙染防治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規、《國務院辦公廳(ting)關於印發控製(zhi)汙染物排放許可製(zhi)實施方案的通知(zhi)》(國辦發〔2016〕81號)和《排汙許可管理辦法(試行)》(環境保護部令第48號),完(wan)善排汙許可技術支撐體係,指(zhi)導和規範金屬(shu)鑄造工業等排汙單位(wei)排汙許可證申請(qing)與核(he)發工作,現批準《排汙許可證申請(qing)與核(he)發技術規範 金屬(shu)鑄造工業》等五項(xiang)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,並予發布。
標準名稱、編號如下:
一、《排汙許可證申請(qing)與核(he)發技術規範 金屬(shu)鑄造工業》(HJ1115-2020)
二、《排汙許可證申請(qing)與核(he)發技術規範 塗料、油墨、顏(yan)料及類似產品製(zhi)造業》(HJ1116-2020)
三、《排汙許可證申請(qing)與核(he)發技術規範 鐵合金、電解錳工業》(HJ1117-2020)
四、《排汙許可證申請(qing)與核(he)發技術規範 儲油庫、加油站》(HJ 1118-2020)
五、《排汙許可證申請(qing)與核(he)發技術規範 石墨及其(qi)他非金屬(shu)礦(kuang)物製(zhi)品製(zhi)造》(HJ1119-2020)
以(yi)上標準自發布之日起(qi)實施,由(you)中國環境出版(ban)集(ji)團有(you)限(xian)公司出版(ban),標準內(na)容(rong)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(www.mee.gov.cn)查詢。
特此公告。
生態環境部
2020年3月4日
抄送: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(xia)市生態環境廳(ting)(局),新疆(jiang)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,環境工程評估(gu)中心,環境標準研究所,各標準承擔單位(wei)。
生態環境部辦公廳(ting)2020年3月9日印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