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9日,生態(tai)環境部部長(chang)李(li)幹(gan)傑主(zhu)持召開生態(tai)環境部部務會議,審議並原則(ze)通過《建設項目(mu)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編製監督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
會議指出,製定《辦法》是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法有(you)關規定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必然要(yao)求(qiu),是貫(guan)徹(che)全國深化(hua)“放管服”改革優(you)化(hua)營商(shang)環境電視電話會議精(jing)神的具體(ti)舉措(cuo),是落實國辦《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(yong)體(ti)係建設構建以信用(yong)為基礎的新型(xing)監管機製的指導意(yi)見》的實踐探索,也是環評管理特(te)別是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編製單位管理方式的重大(da)變革,對規範建設項目(mu)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編製行為,加強監督管理,保障(zhang)環境影響評價工作(zuo)質量,維護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市(shi)場(chang)秩(zhi)序,具有(you)重要(yao)意(yi)義。
會議強調,取(qu)消環評資質前置(zhi)行政許可(ke),絕不意(yi)味著(zhou)不要(yao)管理或放鬆管理,必須(xu)做到放管結合、放管並重。要(yao)嚴格(ge)落實環評文件編製質量責(ze)任,加強事中事後監管,對監督管理中發現的質量問題實施分類管理和處(chu)罰。《辦法》出台後,要(yao)組織通報一批存(cun)在質量問題的環評編製單位,形成一批環評信用(yong)記分,查處(chu)一批粗製濫(lan)造、弄虛作(zuo)假的環評違法行為。配合《辦法》出台,要(yao)同步開展政策解讀(du),同步發布相關配套規範性文件,同步啟(qi)用(yong)全國統(tong)一的環境影響評價信用(yong)管理係統(tong),為《辦法》貫(guan)徹(che)落實創(chuang)造良好(hao)的基礎條(tiao)件和輿論氛圍,確(que)保環評文件編製質量以及(ji)環評管理工作(zuo)得到明顯提升(sheng)。要(yao)進一步深化(hua)改革創(chuang)新,在加強“三線一單”宏觀管控、推進項目(mu)環評全覆蓋監管、優(you)化(hua)服務提升(sheng)建設單位獲得感(gan)等方麵,開展法律、製度(du)創(chuang)新的前瞻性研(yan)究(jiu),不斷增(zeng)強環評製度(du)的效力和活力。
生態(tai)環境部副(fu)部長(chang)翟青、趙英民、劉華,中央(yang)紀(ji)委國家(jia)監委駐(zhu)生態(tai)環境部紀(ji)檢監察組組長(chang)吳海英,副(fu)部長(chang)莊國泰出席(xi)會議。
駐(zhu)部紀(ji)檢監察組負責(ze)同誌(zhi),部機關各部門、有(you)關部屬單位主(zhu)要(yao)負責(ze)同誌(zhi)參加會議。